公 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桂扶领发〔2017〕8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7〕34号)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梁爱兰等 392户1529人为“应纳尽纳”贫困户;梁爱英等97户415人为返贫退出户;吴英兰等229户958人为剔除错评贫困户,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公告期为7天。
附件:1.天等县2017年“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
2.天等县2017年返贫退出户名单
3.天等县2017年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
天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7日
附件1《天等县2017年“应纳尽纳”贫困户名单》(审定).xlsx
附件3《天等县2017年剔除错评贫困户名单》(审定).xlsx